990112華視工會快訊-林金城案處理報告
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四日發生什麼事?
九九年一月四日開工第一天,我們的資深會員林金城,接到一紙叫人驚愕的人令,可說是華視開台以來首例的免職通知書。上面寫著簡短的
本公司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二款『勞工對於雇主、雇主家屬、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公共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違者』無須預告逕予終止勞動契約。』
就這樣一句話,讓林金城免職,工會在當下,陪同他,在同日下午二時的時候,赴台北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案,申請調解。並在下午三點的時間,召開常務理事會,並與人資主任進行會談,瞭解資方理由。
據資方表示,引用此款肇因於去年十月時,林金城於發表公開信指陳經管團隊之經營管理問題,並發表於公開網站。因此資方堅持以此理由對林金城予以相當於開除的懲戒。
對此工會感到憤怒、不滿與痛心,員工對公司提出諍言,竟然以此為理由開除員工。公共電視廣播集團內的華視,理應面對言論與批評是更加的公開、更具有討論性、更廣言納諫。然今天竟是未經任何合法公開的程序,來執行戒嚴。這樣嚴重的處分,沒有正式勞資協商會議,甚至於連最基本的人評會都沒有召開,工會完全不可接受這樣的事情發生。當下便由常務理事承受林金城會員的申訴案,並在當週理監事會報告。
工會的態度、立場與處理進度
在第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當中,理監事會大致決定工作方向為1.工會將全程支援林金城於勞工局所申請的勞資爭議。2.在公司內,由於當時適逢董事會選舉,因此工會原訂將在董事長候選人出爐之際,要求其與工會簽署保障勞權公約,並允諾保護林金城為例的員工之工作權。並以此形式讓會員們知道此事。
無奈公視董事會爭議,使得董事長選舉不知將延宕至何時。對工會來說,我們最迫切的問題則是捍衛員工的工作權,因此雖然這一仗才剛開始打,工會還是先以此快訊告訴大家。
在這場無預警免職上,工會的立場相當簡單。工作權為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力,雇主不應玩弄法條予以剝奪。且若員工連對公司公開批評都要遭到這樣恐怖的對待,這已經不是管理,而是華視戒嚴。而會員,也願意挺身而出,站在最前端面對這一場仗,不將此事推諉給他人,因此工會必然的會站在林金城的身旁,捍衛員工的工作權。若林金城的事情我們退讓了,那你永遠不知道,下次是不是你會因莫名其妙的理由被資方開除與免職。
勞工局方面的協調預計將在兩週內排入議程,而在公司內除將持續於程序上與資方進行協商,亦不排除發動更強烈的行動,來要求資方正視員工的怒吼。
屆時,不將只是林金城,你、我,我們工會全體會員,都將一起站出來,我們要工作權!我們要平安工作的環境為華視美好未來一起努力奮鬥,我們不要華視戒嚴!!!!!
產業工會 977
整個工廣集團都戒嚴了 |